我公司通过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备案,可在本市开展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有关业务 一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(一)成立验收组,制定验收方案。工程完工后,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“人防工程竣工报告”,勘察、设计单位的“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”、监理单位的“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”后,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,应组织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*组成验收组,制定验收方案。 (二)办理竣工验收申请。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,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,提交“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”(附表一)及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资料。 涉及人防工程结构安全、防护效能的项目,包括地基基础工程、主体结构工程等,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;见证取样检测由具有中国计量认证资格(CMA)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;防护设备质量和专项性能检测,由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。 人防工程质量检测为人防工程质量提供了**,人防工程检测哪些内容呢?通过小编的介绍,可以知道,人防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人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、工程主体结构性能的质量检测以及防护设备质量的检测,这是保证人防工程质量的基础所在。